枪支议定书

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议定书》(《枪支议定书》)是在全球范围内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它由联合国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 2001 年 5 月 31 日第 55/255 号决议通过,并于 2005 年 7 月 3 日生效。枪支议定书》是对《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有组织犯罪公约》)的补充,与《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和《关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一起,代表了国际社会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承诺。

枪支议定书》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框架,以控制和管理合法武器和武器流动,防止其转入非法渠道,促进对相关罪行的调查和起诉,同时不妨碍合法转让。

枪支议定书》旨在促进和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协调一致的机制,以预防、打击和消除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枪支)。通过批准或加入《枪支议定书》,各国承诺通过并实施一系列旨在控制犯罪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a) 根据《议定书》的要求和定义,将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定为刑事犯罪; (b) 采取有效的管制和安全措施,包括枪支处置措施,以防止枪支被盗和转入非 法渠道 (c) 建立政府授权或许可证制度,以确保枪支的合法制造和贩运; (d) 确保对枪支进行适当的标识、记录和追查,并为此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

关键条款

有组织犯罪公约》规定了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措施,而其 各项议定书则规定了应对具体犯罪的具体措施。因此,这些议定书应与《有组织犯罪公约》一并解释。枪支议定书》缔约方承诺通过并实施符合本国法律制度的尽可能强有力的立法,以预防、调查和起诉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所产生的犯罪。具体措施包括:没收、扣押和销毁非法制造或贩运的枪支;保存至少 10 年的记录, 以便识别和追查枪支;发放枪支进出口许可证和实际转让前的过境许可;以及在枪支上打 上标识,以便识别枪支制造商、进口国和进口年份。

缔约方承诺在双边、地区和国际各级开展广泛合作,以实现《枪支议定书》的各项 目标,包括向其他缔约方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最后,缔约方承诺就枪支的授权生产商、经销商、进口商、出口商和承运商等事项以及已知参与非法制造和贩运此类物品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信息交换具体案件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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