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武器

2008 年在阿富汗喀布尔开展的 "解除非法武装团体武装计划 "期间上缴的各种小武器和轻武器。图片来源:联合国图片/沙菲古拉-瓦克(Shafiqullah Waak

常规武器是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以外的武器。它们是在冲突和犯罪环境中最广为人知和广泛使用的武器,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作战坦克、装甲战车、大口径火炮系统、作战飞机和无人作战飞行器(UCAV)、攻击直升机、军舰、导弹和导弹发射器、地雷、集束弹药、小武器、轻武器和弹药。

联合国宪章》并不禁止会员国拥有和使用符合国际法的常规武器。因此,在提及常规武器时,"军备控制 "和 "军备限制 "比 "裁军 "更常用。

然而,有些常规武器可能会因为其使用方式或可能的使用方式,或因为其设计不符合国际人道主义法而引起人道主义关切。早在 19 世纪,人们就开始努力解决这些问题。1980 年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及其议定书是在常规武器的使用方面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和限制的一个较新的例子,该公约及其议定书涉及以下方面:无法检测的碎片;地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燃烧武器;激光致盲武器和战争遗留爆炸物。

有些常规武器,如杀伤人员地雷或集束弹药,本质上具有滥杀滥伤作用,会造成不可接受的人道主义伤害。为此,各国已商定全面禁止和消除这些武器,如 1997 年《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和 2008 年《集束弹药公约》。若干多边论坛,包括联合国大会,正在审议对其他常规武器问题,如居民区爆炸性武器(EWIPA)、简易爆炸装置(IEDs)以及弹药进行适当管制的努力。联合国裁军事务厅继续支持会员国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常规武器贸易和使用的全球监管框架相对较新,包括
联合国行动纲领》(2001 年)

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

ITI (2005)

国际追查文书》,使各国能够及时可靠地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

枪支议定书》(2001 年)

联合国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议定书

军备透明也是促进信任和减少国家间紧张局势的一项监管措施。在这方面,联合国裁军事务厅维持着两个全球文书的电子公共数据库:

解决军事开支问题不仅对于建立信任以缓和危机和冲突十分重要,而且对于在军事开支与向其他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公平分配资源之间建立平衡也十分重要。

2015年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包括到2030年大幅减少武器非法流动的具体目标16.4,在此之后,联合国裁军事务厅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一直是这一具体目标及其指标的监护机构。

常规军备控制中的性别平等主流化是整个官方发展援助性别平等行动中的一个跨领域问题。通过预算外资源,联合国裁军事务厅常规武器处支持各国建设国家官员的能力,以便将性别层面有效纳入小武器和弹药控制政策和方案。